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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已决定对印度尼西亚在欧盟提起的案件——对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反补贴税(DS618)的专家组报告提出上诉。
世贸组织成员在9月26日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获悉了这一呼吁。该小组的报告已于8月22日分发给世贸组织成员。
印度尼西亚对欧盟决定向一个不运作的上诉机构就专家组的调查结果提出上诉表示遗憾。
欧盟回顾说,它曾邀请印度尼西亚加入多边临时上诉安排(MPIA),以便在上诉机构任命受阻的情况下,双方都能保留其对有约束力的贸易争端解决方案的权利。
MPIA是在没有正常运作的上诉机构时保障上诉权的一项应急措施。
鉴于世贸组织成员在填补上诉机构空缺方面一直缺乏一致意见,目前没有上诉机构可以处理有关欧盟对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生物柴油征收反补贴税的争端上诉。
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EBB)秘书长泽维尔·诺永说:“这一呼吁绝对至关重要。这表明欧盟致力于捍卫生物燃料行业的合规和维护公平贸易规则,尤其是在全球竞争加剧的情况下。”
“我们赞扬欧盟委员会提出这一呼吁。如果没有果断的后续行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可能会被推翻或削弱,从而破坏欧洲生物燃料的完整性,并使合规生产商处于不利地位。”

背景延伸
欧盟自2019年以来对进口自印尼的生物柴油征收8%至18%的关税,理由是印尼企业受益于补贴和低价原料。印尼于2023年向WTO提起争端申诉,指出欧盟对来自该国的生物柴油征收关税的做法违反WTO规则。
经调查,WTO仲裁小组裁定,印尼对棕榈油征收的出口税与出口附加费不能被认定为补贴,且欧盟未能证明印尼生物柴油对欧洲产业造成 “实质性损害”。欧盟的部分措施违法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建议欧盟调整相关政策,以符合其国际义务。
(素材来自:生物燃料快讯 全球绿色燃料网、全球生物质能源网、新能源网综合) |